法規名稱: 彰化縣溪州地區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處理費用收費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0日

條文關聯

  委託代處理廢棄物之方式如下:
  一、定期委託:由申請人向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以下簡稱本場)申
      請,獲同意後預先繳交定額保證金(公所保證金新臺幣五十萬元整
      為限),以後按月結算且於次月十日前繳納代處理費、如有欠繳,
      本場得沒收保證金終止委託,並依法追繳之。
  二、臨時委託:由申請人取得當地公所同意證明,向本場申請獲同意並
      繳付代處理費後,按登記順序處理,繳付之代處理費應摯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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