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相互支援原則: 本縣遭受災害時,臺中市、臺中縣、雲林縣、南投縣,適時對本縣實 施搶救支援。臺中市、臺中縣、雲林縣、南投縣,遭受災害時,本縣適 時予以搶救支援。 臺中市、臺中縣、雲林縣、南投縣支援本縣時,其支援部隊向本縣指 定之警察分局或派出(分駐)所報到連繫,並由其派員引領至災害區, 接受災害區指揮官指揮服勤。 本縣支援臺中市、臺中、雲林、南投等縣時,受命支援部隊應向各縣 市所指定之地點報到連繫,並接受其災害區指揮官指揮服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