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各級學校校務發展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學校校務發展基金經費來源如下:
  一、家長、校友或其他團體及個人之捐贈。
  二、孳息收入。
  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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