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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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依附表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收取費用
 。
 前項收費標準表未明定之項目,按重製或複製工本費,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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