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88
人,瀏覽人次:
95506498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條
發文人員應完成審查附件、掛號、印章、繕寫信封後,依照公文性質、緩 急,分別以普通、限時專送、掛號、快遞電傳、電子郵件或其他方法寄遞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