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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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僱人員自二百三十薪點起薪,技工及駕駛自二百三十薪點起薪,工友
  及清潔工自一百八十薪點起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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