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

條文關聯

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及權益事項,輔導會得衡酌國家財政能力,依退除
役官兵之服役年資、功勳、參加戰役、因作戰或因公致傷、病或身心障礙
程度、家庭狀況、工作能力、年齡等情形,實施分類分級退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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