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點設有二以上同一種類之號誌機顯示號誌時,依左列規定表示其 所屬路線。 一、設於同一號誌桿上時,最上位者管轄最左邊之路線,依序管轄右邊 之路線。 二、並列設置時,最左邊之號誌機管轄最左邊之路線,依序管轄右邊之 路線。 三、設於最高位或最上位之號誌機,管轄最主要之路線;最主要之路線 不在最左邊時,管轄最主要路線之號誌機與管轄其左邊路線之號誌 機,不得裝於同一號誌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