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16日

條文關聯

  士官應享有退伍除役之權利,自退伍除役之次月份起,經過五年不行使
  而消滅之。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自該請求權可行使時起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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