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應將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 送本部備查,並於會計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會計事務處理事項。 執行單位應於內部稽核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稽核項目及程序,並確 實執行稽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