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正式作業產出之資訊檔案,如發現資料異常係屬程式、操作或登錄錯 誤者,均應由各機關電作單位負責更檔,並作成紀錄,否則應由業務單 位詳載更新資料之內容、時間與人員等事項,依有關規定之程序辦理更 正或註銷。 前項更正、註銷之資料應於更檔後裝冊列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