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地上號誌預告機,在進站、出發或掩護號誌機未顯示慢速、低速、緩速
  、中速或注意號誌前,不得顯示白色燈列左下斜四十五度;未顯示平安
  號誌前,不得顯示白色燈列垂直。
  車內號誌預告機,於駝峰號誌機顯示號誌發射電波後;始能顯示與駝峰
  調車號誌機相同燈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