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條文關聯

工業區以外位於依法核准設廠用地範圍內,為丁種建築用地所包圍或夾雜
土地,經工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得合併供工業使用者,得申請變更編定為
丁種建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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