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電子計算機會計作業之系統設計,應有完整之文件,其內容應包 含: 一、設計之依據。 二、應用之範圍。 三、編碼之方式。 四、整體與個別事項之作業流程。 五、系統設計之文件。 六、內部控制與稽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