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暨各機構辦理升遷考核,除各機構未設內部單位者,可由首長逕行
  核辦外,應組設甄審委員會辦理,並就第二十六條所訂評分標準表綜合
  考評及建議機關首長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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