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2
人,瀏覽人次:
91744107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二條(回饋金)
因法律扶助所取得之標的具財產價值,且其財產價值達一定標準者,分會 經審查得請求受扶助人負擔酬金及必要費用之全部或一部為回饋金。 前項標準及審查辦法,由基金會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