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20日

條文關聯

  水利小組為水利會之基層組織,其任務如左:
  一、小給水排水路之維持管理及修補。
  二、區域內用水之管理及協助防止水源之污染。
  三、共同秧田之計畫及設施。
  四、區域內補給水路之設施。
  五、小給水路或補給水路分門之設置及管理。
  六、協助徵收會費及工程費。
  七、其他委辦或交辦事項。
  前項業務受水利會之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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