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氣候變遷對維生基礎設施造成損害,市政府應定期檢討既有維生基 礎設施之設計及功能,並擬定提升抗災功能之設計標準及備援、復原計畫 。 市政府及各事業單位於本市建置、更新及維護維生基礎設施,及市政府擬 定前項備援及復原計畫時,應考量下列因素之影響: 一、溫度變異。 二、降水型態改變。 三、海平面上升。 四、極端氣候。 五、複合型氣候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