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4日

條文關聯

變電所之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其曝露之限制,應依中央環境保護主
管機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參考變電所裝置規則第八條規定增訂。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