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變更名義,應由前後用戶聯名申請之。後用戶無法與前用戶聯名申請 時,得選擇以「新設方式」或「恢復方式」單獨申請變更名義。 以「新設方式」申請者,應依現場實際狀況計收相關費用,不必負擔前用 戶之未繳費用。 以「恢復方式」申請者,後用戶應明示願承繼前用戶天然氣設備使用權利 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