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23
人,瀏覽人次:
91531460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11月03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四條
各機關於列席立法院說明其預算內容時,對有關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成效 暨本年度計畫與預算配合編列情形等,應事先充分準備資料,對於重大 項目,並應製備圖表,予以配合分析說明。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