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確效時應依核定之確效標準作業計畫,擬定確效標準作業程序,再據而
  進行之;該標準作業程序上,應載有負責執行之單位及人員、確效作業
  之核定、是否合格之判定標準及再確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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