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會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條文關聯

漁會理事、監事均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除公假及有正當理由外,
不得請假。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