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暨所屬機關資訊作業安全維護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77年01月05日

條文關聯

  各應用系統資訊檔案於運作中,對儲存磁碟使用之容量,應責成專人隨
  時檢討,並適時將其資訊予以轉錄或清理,保管中之各資訊檔案應存置
  於媒體儲存庫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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