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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苗栗縣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9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四條
縣屬機關首長,學校校長人事異動情形,各業務主管機關,發布調派令 時,應分別函知交代案件審核相關單位,以利督促所屬機關學校之交代 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移交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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