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4日

條文關聯

變電設備之絕緣材料應為合格耐火材質。
油浸式變壓器室及電纜整理室應安裝自動滅火系統。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屋內變電所屬封閉性特殊場所,為防範其所生之火災危險,保障其內
    人員及設備安全,爰參考國際實務規範增訂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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