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號誌機應依左列規定設置,但遇豪雨、颱風時夜間應派員看守,並 顯示臨時手作號誌。 一、險阻號誌機設在障礙區域之地點。 二、慢行號誌機設在慢行區域之地點或險阻號誌機之外方二百公尺之地 點。 三、慢行解除號誌機設於慢行區域或障礙區域之終點。 四、慢行預告號誌機設於慢行號誌機外方六百公尺之地點。 前項障礙或慢行區域係指障礙或慢行處所前後各二十公尺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