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59
人,瀏覽人次:
9087614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羈押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五條(書報之自備或紙筆等用品之請求使用)
被告得自備書籍、報紙、點字讀物或請求使用紙筆及其他必要之用品。但 有礙看守所作息、管理或安全之虞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