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地方主管機關參考地區所得、物價指數、服務品質等
,提供長照機構收費參考資訊。
長照機構之收費項目及其金額,應報提供服務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定;變
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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