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廠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學徒訓練結業應由訓練機構發給結業證書,並得參加技能檢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