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參加作業者應給與勞作金。
前項勞作金之計算及給與,應將勞作金總額依比率分別提撥,並依受刑人
實際作業時間及勞動能率合併計算給與金額。其提撥比率設定及給與分配
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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