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條文關聯

  會計憑證,應按日或按月裝訂成冊,有原始憑證者,應附於記帳憑證之後。
  會計憑證為權責存在之憑證或應予永久保存或另行裝訂較便者,得另行保管。但須互註日
  期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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