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條文關聯

執行單位執行科技計畫所產生之國有研發成果,以本部為管理機關。但必
要時,本部得委任或委託其他機關為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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