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市內電話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宅外移機應由用戶向電信機構申請派工移設,用戶或他人不得私自移設
  。
  自備之專用交換機總機及分機需宅外移機者,得由用戶自行委託廠商移
  設。但仍須照新裝程序向電信機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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