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工友之工餉:分本餉、年功餉,依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
  核支之,其係後備軍人轉業者,並依後備軍人轉任各機關學校工友提敘
  餉級標準表規定辦理。但以提敘至本餉最高級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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