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學生學業成績之考查,分日常考查、臨時測驗及結業測驗三種。
  日常考查包括實習、口頭問答及平時作業、實驗等;臨時測驗每月每科
  至少舉行一次;結業測驗於補習班期滿時就全部補習課程測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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