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條文關聯

輔助人民自購之國民住宅,係指經政府核定,由人民自行購置自用住宅,
並向金融機構貸款,且由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之住宅。
前項補貼貸款利息之申請資格、特定對象保留比率、辦理期限與程序、購
置住宅面積、貸款額度、貸款年限及計算基準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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