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人民自購之國民住宅,係指經政府核定,由人民自行購置自用住宅, 並向金融機構貸款,且由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之住宅。 前項補貼貸款利息之申請資格、特定對象保留比率、辦理期限與程序、購 置住宅面積、貸款額度、貸款年限及計算基準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