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05日

條文關聯

  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因新設、拆遷、換修管線或其他使用,需挖掘路面時
  ,應先向管理機關申請許可。
  主管機關須挖掘路面時,得行文通知管理機關後逕為辦理。
  第一項公共設施新設、拆遷及換修時,應將該路段原有管線儘量埋設地
  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