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器應符合國家標準,其安裝除依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 列規定: 一、不得安裝於有易燃氣體發生或滯留之處所。 二、安裝於防火構造或以不燃材料建造之牆壁。 三、有固定或防止掉落之措施。 四、依使用燃氣種類、熱水器之設置方式及供(排)氣方式安裝,並記載 於施工登錄卡。
第四款所稱施工紀錄係指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規定備置之施工登錄卡,為使規範明確,爰將「施工紀錄」修正為「施工 登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