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對外國派駐中華民國之使領館及享受外交官待遇之
人員,暨對雙方同意給與免稅待遇之機構及人員,核定免徵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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