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07日

條文關聯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其所支援憑證政策之名稱,並提供該憑
  證政策之物件識別碼及應載明補充其作業基準內容之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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