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5日

條文關聯

  失事調查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之通報處理、調查、鑑定原因、與提出調
      查報告及飛安改善建議事項;
  二、關於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技術之研究發展事項;
  三、關於調查技術資料之蒐集、保管及更新事項;
  四、關於接受委託處理之非屬民用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事項
      ;
  五、關於國內外失事調查組織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六、其他有關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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