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會計制度之設計,應明定左列各事項: 一、本制度制定之依據及實施範圍。 二、本機關之組織與業務。 三、簿記組織系統圖。 四、會計報告之種類及其書表格式。 五、會計科目之分類及其編號。 六、會計簿籍之種類及其格式。 七、會計憑證之種類及其格式。 八、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 九、內部審核之處理程序。 十、其他應行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