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3月29日

條文關聯

  各級政府機關及民間機構應加強辦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防治教育
  及宣導;各醫療機構應實施其防治訓練及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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