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12日

條文關聯

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對資安科技中心管理公有財產之定期檢查,得納
入資安科技中心績效評鑑項目辦理;本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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