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業員工參加勞工保險約定書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申請加入保險之單位,除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
  之規定檢具相關書件外,並應檢送約定書二份,其格式由勞保局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