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計畫與成果提報執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

條文關聯

提報單位依前條第一項提報之環境教育計畫,其執行內容有變動者,至遲
應於環境教育計畫完成日起一個月內,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網站提報
變更。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