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油設施設置真空輔助式油槍油氣回收設備補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

條文關聯

補助標準及順序如下:
一、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每一油槍補助
    新台幣壹萬元。
二、依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順序,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核撥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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