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師辦理本規則簽證業務,應先向礦業主管機關辦理簽名、印鑑卡及 執業圖記式樣之登錄。 前項登錄內容有變更者,應於十五日內申報礦業主管機關辦理。
一、第一項定明專業技師應向礦業主管機關辦理簽名、印鑑卡及技師執業 圖記式樣之登錄。 二、第二項定明變更登錄應於十五日內申報礦業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