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腦系統依其重要性分為三類:
┌──────┬───────────┬─────────┐
│電腦系統類別│定義 │評估週期 │
├──────┼───────────┼─────────┤
│第一類 │直接提供客戶自動化服務│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資│
│ │或對營運有重大影響之系│訊安全評估作業 │
│ │統(如電子銀行、分行櫃│ │
│ │台、ATM 自動化服務及 │ │
│ │SWIFT 等系統) │ │
├──────┼───────────┼─────────┤
│第二類 │經人工介入以直接或間接│每三年至少辦理一次│
│ │提供客戶服務之系統(如│資訊安全評估作業 │
│ │作業中心、客戶服務等系│ │
│ │統) │ │
├──────┼───────────┼─────────┤
│第三類 │未接觸客戶資訊或服務且│每五年至少辦理一次│
│ │對營運無影響之系統或設│資訊安全評估作業 │
│ │備(如人資、財會、總務│ │
│ │等系統及物聯網設備) │ │
└──────┴───────────┴─────────┘
二、單一系統且為數眾多之設備得以抽測方式辦理,抽測比例每次至少應
占該系統全部設備之10%或 100台以上(如ATM、KIOSK及分行櫃台端
末設備等);其中相同作業系統與安全更新之ATM及ATM之相關伺服器
至少應抽測一台,相同 ATM之相關伺服器應用系統版本至少應抽測一
台。
三、單一系統發生重大資訊安全事件,應於三個月內重新完成資訊安全評
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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